全国税务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质量显著提高
日期:2007-06-18
从日前召开的全国税收政策法规会议上了解到,全国税务机关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并已成为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国税务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85件,受理423件。从结案情况看,维持率64%,撤销和变更的比例36%。在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方面,各级税务机关共办理应诉案件137件,在已办结的案件中,维持率76%,税务机关败诉率24%。从总体来看,经过复议程序后再起诉的税务案件及税务机关应诉败诉的案件明显减少,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与此同时,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的基础工作得以改善。2006年,各地税务机关对1994年~2005年全国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统计,收集掌握了大量的基础性资料,形成了58份统计报表和全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专题调查分析报告。据介绍,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今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