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副财长:7%增值税率有效期延长一年
日期:2007-04-04
泰国副财长称,适用于多数商品与服务的7%的增值税率将至少再保持一年时间,在07年10月1日开始的08财年内有效。
综合外电4月3日报道,泰国副财长Sommai Phasee称,财政部计划将适用于多数商品与服务的7%增值税率至少再保持一年时间。
Sommai指出,泰国财政部已决定将其有效期延长一年(而非仅限于正常的两年时间),因政府任期将满,其不希望在超过需要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上述决策将令7%的增值税率在07年10月1日开始的08财年内有效。
国会选举计划于12月16日或12月23日左右举行。新任政府预计将于08年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