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税迎来服务特区10周年
日期:2004-08-30
昨天晚上,“94税制改革暨厦门国税成立10周年文艺晚会”在湖里影剧院举行。张昌平市长发来贺信,代表厦门市人民政府向市国税局成立10周年表示热烈的祝贺。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郝昭成观看了文艺演出。
张昌平在贺信中说,伴随着特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步伐,厦门国税人十年如一日地努力探索,以辛勤的汗水、创新的精神、扎实的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为国聚财,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十年间,厦门国税共组织收入440亿元,其中直接或间接为地方财政组织收入240亿元,占地方可支配财力的50%。在人员不增,征管户数翻番的情况下,厦门国税创造了税务人员人均征税额6倍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成绩。
在为国征税的同时,厦门国税积极参与特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着力培植地方税源,在全国率先实行“免、抵、退”税收政策,完成出口退税203亿元,率先告别了出口欠退税的历史,促进了厦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市国税局局长张贻奏表示,市国税局正在为年初定下的今年实现组织税收收入百亿元、出口退税百亿元的“双百亿”目标而努力奋斗,这两个“百亿”意味着今年将有近150亿元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注入厦门,这一数字相当于2003年全市财政收入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