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全面纳入财政统筹,杜绝私设小金库、“三乱”等现象。全国第一个关于非税收入的立法《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9月1日起实施。8月23日,市政府就贯彻实施该《条例》召开动员大会。
据市财政局介绍,非税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性收益等,是财政收入重要来源。但数据显示,2003年全市非税收入仅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6%。由于无法可依,大量的政府非税收入游离于政府预算管理体系之外,并成为“三乱”和腐败滋生的重要根源。《条例》规定,取消各执收部门和单位的收入过渡性账户,由财政部门设立“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建立票据信息系统,对票据印制、发放、填开、缴交、核销实行全过程监管,旧版财政票据逐步作废。对非税收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管理、政府统筹”的征管模式,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兰香指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是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推进规范、透明、廉洁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认识,规范政府减免等优惠政策的执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于行政不作为的单位,要加大监察力度。市领导万宁、王丽沙出席动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