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对税务部门,总有一些不法分子,想方设法进行偷税漏税等犯罪活动。但在广西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的"铁手"和"火眼金睛"面前,原形毕露。自1994年地税机构组建以来,全区各级地税稽查部门在各级局党组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面加强稽查建设,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区地税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稽查人员的"火眼金睛"
2003年,柳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对该市的个人所得税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经过全面细致的检查后,该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竟然比2002年多出4200多万,增加了一倍多!
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是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授权而赋予稽查局的主要职责之一。这种检查有效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加强了征管,为完善税收政策和规范管理提供了依据,堵塞漏洞,挽回损失,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如2001年,广西地税系统就先后在全区范围内部署了对集贸市场、加油站、跨地区经营的集团性企业及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房地业、餐饮业、娱乐业以及收购加油站业务的专项检查,检查企业51642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65748万元
十年来,广西地税系统共下发了15个相关文件,组织36项税收专项检查。从2000年以前的单税种专项检查到行业检查,先后开展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主要税种的专项检查。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如果说专项检查要练就税务稽查人员的"火眼金睛"的话,那么举报群众就是税务稽查人员的"顺风耳"。2001年,全区各级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统一更名为地方税务局举报中心,地税系统涉税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办、转办、督办仍然由稽查部门负责。几年来,稽查部门受理举报案件4869件,查处案件4053件,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共27748万元。
由于各地指定专人负责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并配备有专用电话、电脑和应用软件等设施,很多偷税漏税行为都没能。二是确保举报渠道畅通。各地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号码,设立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全区统一开通96678举报热线,方便群众举报。三是及时查办举报案件。对线索明确的举报案件,尤其是实名举报案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做到件件有落实,让群众满意。
"铁面无私"查大案
2003年,南宁市地税新城分局对广西某物业公司历年1100多万元欠税进行追缴,在多次发出限缴通知书无效的情况下,采取了强制措施,从银行扣缴了税款及滞纳金共计1300多万元。成为广西采取强制措施扣缴最大的一笔税款。2001年,某市地税局发现一个单位有严重的偷税行为,涉及税额达150万元!但是他们百般抵赖,还对稽查人员进行威逼利诱。但铁面无私的稽查人员不为所动,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该单位的偷税行为大白天下,补交了税款,交纳了罚金,企业法人代表被司法机关判刑。
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是法律赋予稽查局的权利和义务,是稽查局的主要工作职责,也是各级稽查局的中心任务。各级地税稽查部门严格执法,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稽查工作的突破口,采取大案要案挂牌督办等措施,大力查处各种涉税违法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十年来,全区各级地税稽查部门全年补税款10万元以上的涉税案件5039 件,其中10万元至50万元3881件;50万元至100万元767件;100万元至500万元355件;500万元至1000万元30件;1000万元以上6件。全区共移送案件311件,有7人被判刑,38人被刑事拘留。这些案件的查处,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税务违法犯罪分子给予了沉重的打击。
一支精兵强将的队伍
广西各级地方税务机构成立后,为积极探索地方税务稽查工作新路子,成立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全区有14个地、市80个县(市)增设了地方税务稽查机构,形成全自治区地方税务稽查网络。稽查机构成立后,在加强征管强化税务稽查上下了很大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据统计,全区一年来共查补地方各税合计5.44亿元,已入库4.26亿元。
十年来,广西各地在推进稽查体制改革的同时,也不断地充实稽查人员,截止2003年底,全区各级稽查局配备稽查人员1000人,占全区地税人员12.6 %,大专以上学历895人,占89.5%,党团员646人,占64.6%。
几年来,自治区地税局共举办15期稽查业务培训班,培训各级稽查业务骨干1000多人(次),提高了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并通过组织全区性的交叉检查,锻炼了基层稽查人员。为做好稽查人才库队伍的建设,2002年,他们还组建自治区地税稽查人才库,首批入选的68名稽查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支清正廉洁的稽查队伍已经形成。
由于各级地税稽查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地方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1994年以来,全区各级地税稽查部门共检查各类纳税户609737户(次),查补各项税款566054万元,加收滞纳金21735万元,处以罚款27053万元,共计614843万元,占全区地税同期收入9.75 %,累计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共521263万元,入库率85%,处罚5%。单是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就组织检查895户,查补各项税款、滞纳金、罚款85825万元,年均查补8582万元,人均年查补税款7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