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出面参与中介机构代理代账业务,当事的企业或个人均可不“买账”,同时向市国税局举报,市国税局将在查证的基础上,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昨日,市国税局负责人向媒体公布国税人员“六个不得”。
市国税局负责人说,今年全市国税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解决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这“六个不得”是:一、各级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不得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代理中介机构;二、各级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不得参与代理、代账中介机构的一切业务活动;三、各级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中介机构介绍代理、代账业务;四、各级国税机关不得在办税、服务厅(室)和基层税务所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代账业务提供工作场所;五、各区县(市)国税局不得以各种形式向基层税务所和工作人员安排下达代理、代账工作任务;六、各级国税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以工作、职务之便,从中介机构代理、代账业务中获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