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
日期:2004-07-26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今天公布,决定确立了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共分五部分。分别为:
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二、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三、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四、加强和改善投资的宏观调控。
五、加强和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
决定指出,要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
决定强调,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够由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尽可能利用社会资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