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龙山免征农村计划生育户农业税
日期:2004-07-22
今年7月1日起,龙山县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计生户农业税及附加费实行免征。
该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大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推动力度,不断转变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育观念。凡户籍在该县境内,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户口住在乡镇,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和两女计生户家庭,由各乡镇(场)在农业税征收前,拟造好免征农业税花名册,凭花名册到县计划生育局审核,然后凭审核名册到县财政局核减免征农业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