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华夏证券公司,国泰证券公司,南方证券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有关金融机构,国家有关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为做好国有资本金信息统计衔接工作,财政部以财统字〔1998〕2号文下发了《1998年国有资产年度报表》,在各地区、各部门(企业集团)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下,截止1998年底,全国年报的层层布置和业务培训等工作已基本完成。但由于国家有关政企分开等政策的推进,许多国有企业实行脱钩和划转,为保证1998年国有资产年度统计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脱钩和划转企业(单位)年报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1998年和1999年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中央企业管理体制变革的特殊时期,中央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刚刚完成,地方各级政府机关机构改革正待启动,党政机关、军队、武警、公安、政法、金融等部门所属企业(单位)的脱钩及划转工作正在进行。因此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企业集团)必须加强对国有资产年报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尤其应对机构改革及有脱钩任务的中央部门(企业集团)加强工作组织力度,认真做到年报工作不断档,不因机构改革出现漏洞,延误上报或影响工作质量。有脱钩和划转任务中央部门和中央企业的年报工作交接,以1998年12月31日是否已办理划转手续为界,时间点之前未办理完手续的原则上仍由原归口中央部门负责组织,时间点之前已办理完手续的由新归口部门(企业集团)或地方负责年报汇总上报。
(一)各地方财政部门和国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各级有关业务口脱钩和划转企业(单位)年报工作的具体落实,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年报信息为财政各项业务工作服务的作用,做到数据共享;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认真做好中央下划地方企业年报的落实工作,特别是要准确落实户数和报表报送渠道,保证不重不漏。尚未落实具体归口管理体制的下划地方的原中央企业,可暂采取由各地财政(国资)部门直接收集方式。
(二)各中央部门应在机构改革中认真做好年报的任务落实和工作交接,撤并部门的下属企事业单位在明确归属、正式办理移交手续后,由新的主管部门负责其年报的组织、汇总上报工作;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应由其集团公司总部或一级企业、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或直接报送财政部。
(三)正在或已办理企业脱钩、划转手续的中央部门(企业集团)应做好下属企业(单位)年报衔接工作,切忌断档现象发生。一是凡按有关规定列入脱钩、划转范围企业(单位)的年报工作,由原主管部门负责布置、培训,并于1999年2月底前将脱钩、划转企业名单通过计算机选择传盘上报财政部;二是在1998年12月31日前尚未正式办理脱钩、划转手续的企业(单位),包括尚未落实具体归口部门的企业(单位),其年报工作仍由原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和上报;三是在1998年12月31日前已正式办理脱钩、划转手续的企业(单位),其年报应由新主管部门(企业集团)负责收集、汇总和上报。
二、抓好国有资产年报各个工作环节的规范化操作。各地方、各部门和基层企业(单位)在年报具体操作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制度》、《国有资产年度报表数据核对有关规定》、《国有资产数据汇总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确保规定的统计范围内企业(单位)(尤其是国家重点企业)报表完整上报,对减少或增加企业户数应认真填列“企业户数变动情况表”(已在计算机软件中设置)并说明变动原因。
(二)确保符合基本填报单位的企业逐户录入,使汇编户数与录入户数保持一致。对不足规定金额单位等特殊原因的应经批准后对数据信息采取合并汇总方式录入,但封面信息必须逐户录入。
(三)进一步规范报表各类信息的填报和录入以保证填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各项封面信息和数据信息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编制要求、有关国家标准及企业年终财产清查后决算资料逐一填列、认真核实,同一户企业的统一代码不应无故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在编报说明中说清原因。
(四)报表汇总应根据有关数据汇总规定按财务及产权隶属关系设置汇总点及选择正确的汇总方式。
三、进一步加大审核工作力度,确保年报填报质量。为保证数据质量更加真实、准确,为国家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各地区、各部门(企业集团)要加大审核工作力度,各地区在基层填报单位做好自审、互审的基础上,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召开会审会集中审核等方式,对所属企业(单位)上报的各类报表及软盘内容按照统一的审核标准进行全面审核、核对和检验,重点审核:
(一)是否将规定范围内所属企业、单位全部纳入统计范围,户数变动是否合理、原因清楚。
(二)是否按统一规范录入、操作和汇总,数据是否真实完整,表内及表间关系是否正确。
(三)核对数据与有关决算资料等是否衔接、一致。
四、做好国有资产年度报表和数据的上报工作。为提高年报数据的时效性,今年报表的上报时间较往年提前1个月。因此,各地区、各部门(企业集团)应对1998年报的收集工作,及早安排和落实,认真抓好重点和难点企业年报的催报工作,确保报表和数据软盘在认真审核基础上做到全面上报,及时完成汇总和会审工作,按规定时间上报财政部(统计评价司)。各地区、各部门(企业集团)上报的报表和数据基本要求:
(一)各类汇总报表、数据软盘及编报说明应完整规范、手续齐全、上报及时。
(二)认真抓好境外企业、上市公司等报表的催报工作,开拓工作手段、增强工作力度。
(三)细致做好脱钩及划转企业报表的收集上报工作,确保不重不漏。
五、认真开展国有资产年报数据核查工作。为保证年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水平,各地区、各部门(企业集团)在完成报表的收集、审核、上报等工作后,应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及企业(单位)上报年报数据进行核对、抽查。抽查户数按本地区、本部门各类报表户数5-10%的比例掌握,着重检查企业(单位)有无漏报、虚报或弄虚作假及未按规定操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核查情况、问题及解决措施等以书面小结形式于1999年8月底前上报财政部(统计评价司)。
六、深入开发年报数据,做好各年数据资料的建档、建库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企业集团)应紧密结合国有经济改革要求和实际需要,深入开发和利用年报各项数据信息,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企业(单位)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效益、资金周转、信用状况、资本保值增值等分析,运用科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分析水平。各地区要密切结合实际,灵活采取综合课题分析、专题分析等多种形式,抓住热点、焦点问题,注重分析报告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年报数据为各级政府决策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等工作服务的作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报表数据的建档建库工作,保管收藏好各年度的数据资料,逐步建立分户企业(单位)资产、财务历史数据库,尤其是应妥善安排好机构改革期间各类数据资料保管和正规交接,为历史地分析考察我国企业(单位)资产、财务管理状况及逐步建立国有经济预警和预测机制奠定基础。
主题词:国有 资产 报表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