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
1990年由于两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对你行财务结益影响较大,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协调决定,你行1990年承包方案不再执行,现将有关财务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定期储蓄存款应付未付利息的预提问题,考虑到你行以前年度的预提情况,1990年的提取比例仍应保持在不低于80%的水平。
二、国务院决定两次利率下调,你行因政策调整造成的减少收入确定为55亿元,视同实现利润,准予按21%提取利润留成。留成资金,按财政负担80%,你行负担20%的原则分担,财政所负担的资金从你行1990年提取的保值贴补息中支出,你行负担的资金从前两年的超收分成中解决。
三、关于交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问题,考虑到你行的实际困难,1990年“两金”即2.31亿元先交纳50%,余下50%在1991年交纳。
抄送:审计署,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