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预测分析财政经济形势,深入研究财政经济发展中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是使财政管理工作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财政部门都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为此,特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期报送财政经济形势分析报告
(一)主要内容
1、财政经济运行基本态势描述,重点分析财政经济运行的特点,包括工农业生产、消费、投资、外贸、物价、财政和金融等情况。
2、注意把握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其对财政收支的影响。
3、分析预测财政经济走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二)分析方法及要求
1、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注重量化分析。
2、采取“点、面”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既要有财政经济运行的总体情况,也要通过调查研究剖析典型企业的运行状况。
3、分析要做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直观明了。
4、省级财政综合部门每个季度至少应向财政部报送一份形势分析报告。
二、认真做好财政统计工作
财政统计资料是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财政经济形势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重要基础资料。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加强财政统计基础资料的搜集,财政统计基础资料不仅包括预算内收支统计资料,还包括预算外收支统计资料以及其他与财政有关的主要国民经济指标统计资料。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财政统计标准化的进程。根据财政部领导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承诺,从1997年起,财政部除了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送中央政府财政统计报表外,还要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口径报送地方政府财政统计报表。为此,省级财政部门要对现行财政统计口径进行调整,即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政府财政统计手册,建立一整套详细的财政指标分类标准和分析框架,转换出政府财政统计资料上报财政部综合司(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加强对重大财政经济专题的研究
各级财政综合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围绕促进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保持财政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将有关专题研究报告逐级报送财政部,省级财政综合部门每年至少应向财政部报送一份专题研究报告。
四、建立远程财政综合信息网络
为了尽快畅通各级财政综合部门信息交流渠道,首先将远程信息网络建到全国省级财政综合部门,争取今年下半年开通网络并试运行,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扩大到地(市)、县级。各级财政综合部门要积极做好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主题词:财政 经济 形势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