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工交内贸各直属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财务快报,完善企业财务信息工作,为国家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和分析资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编报2000年企业月份主要财务指标快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编报范围
国有工业企业[包括工业部门生产企业、交通(邮电)部门工业生产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商贸口工业生产企业、文教口工业生产企业、农口工业生产企业、社保口工业生产企业及其他口国有工业生产企业],国有交通(邮电)企业[不含交通(邮电)部门工业生产企业],国有商业企业,国有物资企业,供销合作社,原国有工交内贸企业改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编报范围是: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各级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或国有股占25%以上的企业;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
二、报表种类及上报文件名
报表分为:《国有工交内贸企业月份主要财务指标汇总快报》(以下简称“汇总快报”)和《国有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户快报》、《国有交通(邮电)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户快报》、《国有商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户快报》、《国有物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户快报》、《供销合作社主要财务指标分户快报》(以下简称“分户快报”)。上述报表上报文件名分别为“00※※.××A”和“GY※※.00*”、“JT※※.00*”、“SY※※.00*”、“WZ※※.00*”、“GX※※.00*”。其中,上报文件名中“※※”代表地区代码,“××”和“*”均代表月份,分户快报10月份用“0”代替,11月份用“A”代替,12月份用“B”代替。
三、企业的代码编制
企业代码按照附件七《“企业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代码编制规定》编制。
四、报表报送的时间及报送方法
汇总快报于下月7日前(节假日不顺延,下同),分户快报暂按季度编制,于每季度终了后9日内统一通过久其报表软件中的“网络数据传输”报送我部。
中央直属企业直接报送我部;地方企业报送地方同级财政部门,并由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后报送我部。
五、其他事项
(一)汇总报表中“工业企业”分为冶金、机械、煤炭、化工、医药、建材、纺织、轻工等八个行业,其余行业归到“其他”。
(二)《2000年国有粮食企业月份主要财务指标快报》的格式及填报要求,仍按财经字[1998]358号 文件执行。
(三)快报参数将通过久其报表软件中的“网络数据传输”下发。
附件:一、《国有工交内贸企业月份主要财务指标汇总快报》(略)
二、《国有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户快报》(略)
三、《国有交通(邮电)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户快报》(略)
四、《国有商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户快报》(略)
五、《国有物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户快报》(略)
六、《供销合作社主要财务指标分户快报》(略)
七、《“企业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代码编制规定》(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