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部委(包括各专业银行、各外贸工贸总公司)、直属机构,总后勤部:
遵照国务院关于继续搞好治理整顿的方针和努力增加中央财政收入,严格控制支出的要求,1990年中央级收支预算指标,在去年12月份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后,经与各主管部门协商,现已基本确定。为了切实加强中央预算管理,编好1990年中央级收支预算,请各主管部门根据已确定的有关收支指标,按我部(88)财预字第6号文件的要求及编制格式,即行编制1990年本部门的收支预算,并于3月底以前报送我部一式两份,以便我部能够及时汇编1990年中央级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