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三农”问题是河北走向现代化进程中最艰巨的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最大难题。新阶段“三农”问题表现为“三弱”:即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村是相对弱化的区域、农民是弱势群体。“三弱”的症结主要是四大矛盾,即人地矛盾、体制矛盾、结构矛盾和分配矛盾。为尽快破解新阶段的“三农”问题,要做到“五个坚持、五个突破”,即:坚持以人为本,从观念和认识上寻求突破;坚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不动摇,从农业、农村内部寻求突破;坚持科教兴农,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上寻求突破;坚持城乡统筹,从扩大就业和农村的全面发展上寻求突破;坚持深化农村改革,从体制上寻求突破。
解决“三农”问题是河北走向现代化进程中最艰巨的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最大难题。关心农民、支持农业、发展农村,不仅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战略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如何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三次、五次全会精神,从根本上破解“三农”这一难题,已成为目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在认真审视全省新阶段“三农”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与途径,以期对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有所裨益。
审视新阶段的“三农”问题
河北是一个农业大省,在全国举足轻重。2003年,全省乡村人口5383万人,在全国排第6位,占全省总人口比重达79.5%,在全国居第8位。耕地总资源达到9729万亩,居全国第6位。我省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主要农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列,粮食总产量2387.8万吨,居全国第7位;蔬菜产量5903.4万吨,居全国第2位,仅次于山东;园林水果797.0万吨、禽蛋产量415.2万吨,均居全国第2位;牛奶产量197.9万吨,居全国第3位;肉产量506.4万吨,居全国第5位;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956.9亿元,居全国第3位;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096.5亿元,居全国第5位;农民人均纯收入2853.3元,居全国第10位。
199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经过20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在发生着新的阶段性变化”。6年来,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证明:中央关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判断和采取的措施是正确的,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和农村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一、新阶段“三农”的新特征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以来的这段时期,是我省农业结构加快调整的时期,是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时期,是农产品供给最充裕的时期,同时也是农民增收最困难的时期。新阶段的内涵丰富,变化深刻,影响广泛。主要特征是:
(一)农产品供求由长期短缺转变为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农产品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
——粮食。2003年,我省人均生产粮食为352.7公斤,农民家庭人均消费粮食(原粮)183.6公斤。
从全省商品零售物价总指数分析,1990-1997年物价指数逐年呈现上涨趋势,1994年物价指数居历史最高水平,达到121.4%(以上年为100)。价格的升降,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供求的关系,“粮价带百价”,在1994年以前粮食产量虽以年均2.6%的速度增长,但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1995年商品物价指数仍呈上升趋势,但相对于1994年有所回落,表明粮食基本处于供求平衡状态,但之后几年粮食产量仍然逐年增加,到1998年粮食产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此时全省商品零售物价指数回落到97.7%,物价指数降到历史最低水平。1999年国家提出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成效的滞后性,之后几年物价指数持续为下降趋势,到2003年才出现近五年来的首次上涨趋势。从价格走势我们初步判断,1995年以前为供不应求时期,1995年为供求基本平衡期,1996-2000年为供大于求时期,2001年到2004年上半年粮食供求关系经历了由基本平衡到相对不足的转变。
——蔬菜。2003年,我省人均生产蔬菜872.1公斤,而人均消费蔬菜73.7公斤。
——畜产品。2003年,我省人均生产猪牛羊禽肉72.7公斤,人均消费猪牛羊禽肉11.7公斤;人均禽蛋产量61.3公斤,人均消费禽蛋产量7.7公斤。
当前,我省绝大部分农产品均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农产品的供求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产品买方市场已经形成,农业结构问题日益凸现,价格持续低迷,农产品供给的增长受资源约束的同时,越来越受到市场需求的约束,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格局呈现出农业就业比重逐步下降、非农产业就业比重稳步上升、外出就业较快增加的基本态势。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工业化的推进和城镇化的提速,农村劳动力加快由种植业向养殖业转移,由农业向非农产业流动,由农村向城镇集聚。2003年,全省2748万乡村从业人员中有1088万人从农林牧渔业中脱离出来从事二、三产业,占全省乡村从业人员总数的40%。“十五”以来乡村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年均提高0.7个百分点,“九五”期间年均提高1.0个百分点。
(三)农民收入增长来源日趋多元化、多样化。农业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重要基础,但农民收入增长来源日趋多元化、多样化。2003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853.3元,其中一产业收入占38%,比1993年下降了20个百分点;来自家庭经营的非农产业收入的比重占20%,比1993年上升了9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38%,比1993年上升了11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对农民收入的增长贡献率达到16.8%。来自非农产业和进城务工的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四)城乡发展的互动性、互补性越来越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越来越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农业商品率低、自给性强,城市和乡村分治,农民和市民分隔,农业和非农产业分离,很大程度上是农业和农村承担着为工业化和城镇化提供积累的重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开始有所改变,各种生产要素加速流动,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城市发展离不开农村的促进和支持,农村发展也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二、新阶段“三农”问题的突出表现
只有全面认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三农”问题除与现代化进程中容易出现忽视和轻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现象有关外,也与人们对现阶段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认识偏差相关。其一,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有所动摇。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工业在国民经济的比重愈来愈大,农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减弱。农业在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下降,很容易使人们怀疑乃至否定农业的基础地位,以致忽视和轻视农业;其二,片面强调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贡献而忽视对其保护和支持;其三,对改革后的农业和农村发展形势盲目乐观,对其进一步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估计不足。
新阶段的“三农”问题已经和过去的“三农”问题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过去的“三农”问题,表现在宏观层面上仅仅是一个产量问题,或者说是食品安全问题;目前的三农问题已经从食品安全问题演变成一个以收入、消费和就业为中心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在现阶段,“三农”问题的主要表现,概括起来讲,就是“三弱”:
(一)农业是弱质产业,发展缺乏动力,面临的主要是市场和效益问题。
第一,农业是弱质产业。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产业的天然弱质性。种养业,依赖于当地水、土、日照、气温等天然资源的配置。人类到目前为止,对天然资源的配置,只能适应,不可能整体改变,只有局部或某一方面改善的可能,如节水灌溉和设施农业。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上的遏制。二是生产资料的弱质性。种养业量的增长,依赖于可耕种土地和草原的面积扩张,在我省这样一个人多地少、农业人口比重大、耕地面积刚性下降的情况下,在有限的可耕地上不可能获得更多的收益。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即使进入工业化时期,农业机械化由于投入大、成本高,尚不能成为农业生产主要手段。因此,农业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也是弱质的产业。三是农业组织上的弱质性。农民生产仍然是一种松散型生产模式。我省仅有10%左右的农户生产的农产品由龙头企业收购。全省农业产业化生产(加工)基地中仅有55万户农民实行定单农业生产,定单生产农户所占比重仅为9%。目前,我省有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2694个,入社(会)农户105.6万户,仅占总农户数的7.4%,辐射带动农户324万户,仅占总农户数的22.6%。这样组织化程度很低的生产模式,使农户与市场难以有机结合,农产品转化为商品的机会很小,使农户难以增收。
第二,农产品市场问题比较突出。农产品结构不合理,质量水平不高,不适应市场对农产品日益多样化、优质化和精细化的要求。主要表现为“四多,四少”,即大路产品多、低档产品多、普通产品多、原料型产品多;优质产品少、高档产品少、专用产品少、深加工产品少。品质差、质量低是导致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增产与增收冲突的主要原因。2003年,我省优质专用小麦所占比重仅为38%;设施菜比重仅为20.2%;优质猪出栏比重仅为45%,均处于结构调整的初级和次高级阶段。
第三,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效益低下。就业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调整不协调。农业劳动力所占比重没能随农业占GDP比重的下降而同步下降,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效益低下。2003年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48.2%,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5.0%,产业结构偏离度(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与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之间的差额)为33.1%。
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大低于工业劳动生产率。2003年全省农业劳动生产率为6605元/人,仅是工业劳动生产率的12%。
(二)农村是相对弱化的区域,农村发展缺乏亮点,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增加就业和全面发展问题。
第一,资源和国民收入在城乡之间分配不协调。受二元经济结构影响,农业、农村和农民在资源和国民收入分配中长期处于不利地位,同城市相比,农村发展落后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投资严重不足,基础设施供给明显滞后。自1998年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后,各级地方政府向农业和农村投入了许多资金,明显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近年来,我省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但全省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不足,尤其是对农民直接受益的投入明显不足,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仍比较落后,对农民产生的增收效益不佳,财政现有的投资领域和投入方式不尽合理。全省财政支农资金占全部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一直徘徊于5%左右,2003年全省财政支农资金30.5亿元,比上年减少1.4亿元,减少4.4%,占全部财政总支出4.7%。对农业的投入中,水利、气象占大头,多用于江河干堤整治和大型水库建设等,而且很多资金用于行政管理上,用于农业生产的补贴仅占财政支农资金的20%,大部分资金并非直接针对“三农”,农民不能从中直接收益。这些投资直接受益的是全社会,对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直接作用并不十分明显。在国家集中大量资金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后,使得城市公共品的供给和现代化水平上了好几个台阶。由于农村投资少,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事业发展严重落后,同城市的差距越拉越大。城乡投资差距不仅反映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而且还反映在民间投资方面。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增长也远远落后于城市。从1998年到2003年,我省城市集体和个人名义投资增长了20倍,而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仅增长了7倍,城市约是农村增长速度的3倍。
其次,农村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严重不足。一是耕地呈现逐年减少态势,且减少态势日益加剧。2003年,全省年末实有常用耕地面积8987万亩,比上年减少了200万亩,比2000年减少了586.7万亩,年均减少196万亩,而“九五”、“八五”期间年均减少约16万亩。2003年人均常用耕地面积为1.3亩,比1982年人均耕地面积减少0.6亩。二是资金缺乏。近几年在全社会贷款余额中,农业和乡镇企业的比重一直分别只占2%左右,这与农业和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显不相称。三是农村高学历人材大量外流。全省乡村从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业人员仅10万人,仅占全部乡村从业人员的0.4%。
第二,富余劳力转移难,就业压力大。新阶段农业、农村问题的实质是农民的收入增长问题,而农民收入增长困难的深层原因是农村就业不充分。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这是世界各国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经验。而我省农民增收所面临的最大困难,恰恰是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农业劳动力所面临的困难。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村劳动力逐年增加。1998年以来,全省农村劳动力增加了112万人,到2003年全省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达到1660万人,而根据目前的生产力水平,1000万左右的从业人员即可满足当前的农林牧渔业生产,也就是说大约近700万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相对剩余,并且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随着乡村人口的增加及转移劳动力的回流、徘徊而呈现逐年增加趋势。据测算,每年大约增加8万个农林牧渔业富余劳动力。二是乡镇企业作为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主渠道,吸纳能力正在逐步减弱。从业人员增幅从1998年的8%降到了2003年的2%。三是农村劳动力在省内城镇的就业压力加大。近年来,随着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增劳动力的增多,城镇就业空间相对缩小,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的难度相应增加。四是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比较低。由于文化水平不高,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不足10%,缺乏职业技能,自身素质不能适应就业形势和社会需求,就业空间小,就业能力弱。据抽样调查,2003年,我省外出就业劳动力人数占劳动力比重达12.3%,其中省内占72.5%,省外占27.5%,外出省外劳动力比重比四川低35.4个百分点。
第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农村生产力得到较大解放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连续跨上几个大台阶,但是农村各项社会事业进步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上学难、看病难、转移就业难,农民很难获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从现实情况看,90年代初开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参保人员较少,能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比例更小。大部分县、市的农村合作医疗接近解体,基本医疗保障普遍缺乏。农民成为最大的自费医疗群体,“看病难”问题突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增多。由于农村社会保障涉及面广、人数多,需要大量的资金,国家财政不可能完全解决,资金筹集难度大。2003年全省农村仅有116.6万人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2.17%,低于同期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率近58个百分点;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中享有足额养老保险的仅有3.6万人,占60岁以上老人的比重仅为0.64%,而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人数501万人,占城镇职工从业人员的比重为61%。农村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现代文明远远落后于城市。
(三)农民是弱势群体,生活水平和自身发展与城市居民的差距拉大,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提高素质和生活质量问题。
第一,农民综合素质低。2003年全省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7.6年,低于城镇居民2年以上,仅相当于初中二年级的水平;2750万农村劳动力中初中以下的占到37%;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不足45%,农村更低,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任务还非常艰巨。农村科技落后,万人拥有农业科技人员不足3人。在经济全球化与知识经济崛起的今天,低素质、数量庞大的农民显然处于不利的境地。
第二,农民收入水平低,城乡差别拉大。从1998年开始,我省农民收入一直处于低速徘徊的状态。1998年增长5.2%,1999年增长1.5%,2000年增长1.5%,2001年增长5.2%,2002年增长3.1%,2003年增长6.3%,五年年均增长3.5%。脱贫与返贫问题并存。2003年,全省解决了97万人的温饱问题和41万低收入人口的增收问题,同时又有59万人因灾因病返贫。到2003年底全省仍有252万贫困人口和210万低收入人口问题没有解决。这些人口聚集的地区,多数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一遇到自然灾害或者疾病等,就有一些原来刚刚解决温饱的农民重新返贫。2002年,全省贫困地区仍有102个乡不通油路、770个行政村不通公路、10户以下无电的自然村(组)568个,涉及2500户,40万人饮水困难,25万人需要搬迁移民。这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都是扶贫开发的难中之难,靠一般的帮扶难以在短期内解决温饱和增加收入。
2003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853元,也仅是城镇居民收入的40%,而且全省还有近60%的农民没有达到这个平均收入水平。2003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5:1,比2000年扩大了0.3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2.1个百分点。
第三,农民消费水平低。受收入增长的制约,农民的消费增长也极其缓慢,同城市居民的差距也在拉大。从1998年到2003年,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上增长了70%,而农村增长了57.6%。到2002年农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水平是城市居民的27.5%,消费差距比80年代扩大了13%以上。由于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农村市场需求明显偏冷,导致其在全社会中的市场消费份额出现了萎缩的趋势。1998年农村市场消费在全社会中的份额是53%,2003年降到了51.1%。当前,农村投资不足,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已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四,农民居住环境差,改善难。长期以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匮乏,农村居民住房设施配套不完善、卫生标准差、室外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相当普遍。据测算,2003年全省农村有96.6%的农户仍在使用包括煤炭和柴草在内的非清洁能源燃料;农村水冲式卫生厕所普及率不到2%,农村废物垃圾得不到及时处理,暴露于室外,污染环境。
三、“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
症结一:人地矛盾。即人多地少,从而使耕地承担的对农民人口的福利保障功能远远大于耕地的生产功能。农村人口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过多,人均占有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的数量过少,因而土地报酬递减的趋势十分明显,同时生产率提高缓慢而成本却迅速增高。这种状况不改变,其他措施都很难收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显著成效。
症结二:体制矛盾。即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形成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使城市和乡村分割为二块,将农民封锁在了有限的耕地上。在封闭的环境中,农村人口持续增加,耕地无限细分,农业效率低下,阻碍了农民收入的提高。
症结三:结构矛盾。即农业生产结构与市场需求结构不适应。我省的生产特点是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大群体的松散型经营模式,信息化程度很低,常常处于“一哄而起”“一哄而散”的生产状态,生产存在盲目性。尽管我省粮食、蔬菜、畜产品产量均位居全国前列,但是目前我省90%以上的农产品均处于供求平衡或供大于求的局面,其中供过于求的商品占一半多。在总量过剩的同时,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表现为农业生产结构与市场结构不相适应,导致农产品价格持续低靡,农民增产不增收。
症结四:分配矛盾。即城乡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扭曲。长期以来,我国税收与国民收入再分配在城乡之间就存在悬殊的差距。改革开放前,为了完成重工业的跨越式发展从而实现工业化,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主要是向重工业倾斜;改革开放后,为了使城市尽早实现现代化,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主要是向城市倾斜。这种长期扭曲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利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
破解发展难题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省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巩固,农村生产力得到了极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连续迈上了几个大的台阶,农民生活明显改善,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各类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二、三产业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撑,农村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局面正在形成。所有这些,都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一、解决“三农”问题的意义
“三农”问题目前已不单是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解决“三农”问题,事关全局,意义重大。
(一)解决“三农”问题,是保证农民增收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需要。
从生产和消费的角度分析,“三农”问题的本质是没有生产出尽可能多的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即有效供给不足,原因主要是由于经济效率(经济效率包括生产效率和消费效率)低下。生产效率就是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取尽可能多的产出,是生产与增产的问题。消费效率指生产出来的产品是为社会所需要的,也即是商品能实现“惊险的跳跃”而进入消费领域,进而转化为收入,即消费与增收问题。而我省由于资金短缺、土地制度不完善、农业技术创新乏力,生产效率很低;同时由于市场供求信息不全,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不到位,消费效率很低,导致我省农产品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而有效供给相对不足,生产效益低,农民增收困难。
(二)解决“三农”问题,是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增长的需要。
从市场需求的角度分析,全省农村消费品零售额约占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0%,农村各项存款余额仅占城乡居民存款余额的20%左右,与我省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约80%形成巨大反差。我省农村市场需求不足与农民收入水平低密切相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直接制约着农村的购买力,抑制了国内市场的扩大和内需的启动,二、三产业的发展也受到严重的制约。据统计,农村居民每增加1元的消费需求,将带动整个国民经济新增加2元的消费投资。所以,农民收入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生活的改善、农民对农业的投入,还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
(三)解决“三农”问题,是建设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
我省6700万人口有5300万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取决于这5300万农村人口能不能如期过上更加殷实的小康生活。目前我们达到的小康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很不平衡的小康,差距主要在农村。在实现“三步走、翻两番”目标的过程中,每走一步、每翻一番,农村比城市更艰难,更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中之重是农村,主要任务在农村。只有解决“三农”问题,才能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社会。
(四)解决“三农”问题,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实现人类、自然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对于农村来讲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是耕地、水和森林。我省耕地资源呈现逐年减少态势,且减少态势日益加剧。水资源严重匮乏,十年九旱,地下水位明显偏低,且节水灌溉机械明显偏低,水资源浪费严重。森林覆盖率为19%,而许多国家达到40%以上。解决“三农”问题,是实现耕地、水和森林可持续利用的前提和保障。
二、破解“三农”问题的思路与途径
做好新阶段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直观地看,是要解决好农民增收和粮食等农产品供给这两大问题;本质上看,是要研究和探索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如何加强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和保护,加快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这是我们在现代化进程中回避不了的现实问题,也是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三次、五次全会精神,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揽农村工作全局,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以农民为本,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扩大农民就业,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
解决途径:做到“五个坚持”,寻求“五个突破”
(一)坚持以人为本,从观念和认识上寻求突破。
解决新阶段的“三农”问题必须以人为本。要了解农民的生存处境,正确地理解农民,研究农民的现实需求与发展愿望,制定相应的农村政策。要在义务教育、户籍管理、迁徙自由、市场准入、劳动就业、公共物品作用等领域逐步取消对农民的歧视性限制。必须回报农民、尊重农民、依靠农民。回报农民就是要取消农民负担,且国家要逐步承担起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保健;尊重农民就是一切认识和决策的前提要尊重和保护农民的自主权,不能以所谓整体的利益、长远的利益为借口,剥夺或损害农民当前的利益;依靠农民是让人民群众监督管理基层政府。
(二)坚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不动摇,从农业、农村内部寻求突破。
第一,增加粮食生产的投入,做大做强粮食产业。我省作为粮食主产区,要立足粮食优势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发展区域经济,并按照市场需求,把粮食产业做大做强。一是加强大宗粮食作物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工程建设,大力推广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对粮食主产区的直补政策,把粮食补贴真正落实到农户,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三是充分抓住国家在我省确定的优先发展的优质专用小麦和优质专用玉米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四是支持农民和企业购买优良畜禽、繁育良种,大力发展养殖业带动粮食增值,扶持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是发展精深加工企业。
第二,大力调整农业结构,构建现代农业新格局。瞄准北京、天津等大中城市和企业的需求,发挥区域特色,培植优质主导产业,实施名牌战略,做大做强蔬菜、花卉、水果、水产、畜禽、食用菌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做好无公害蔬菜、精细特菜、优质瘦肉型猪等优质农产品基地,加快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主导产业。抓好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作为标准主体的意识,把采用国际标准作为迎接市场国际化的重要举措,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不断开拓农产品市场领域。同时,借助国家在我省确定的8种优势农产品优先发展的优势,加快全省区域化布局,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三,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全面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改造和提升我省的传统农业,关键在于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带动力,即“搞活一个,带动一片”。进一步完善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主导产业培植生产加工型龙头企业,引导各类工商企业投资兴办龙头企业,特别是要引导一批有实力、有著名品牌的加工营销企业从事优势农产品的加工和营销,尽快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市场占有率;引进一批市场前景看好、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建立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培养一批营销大户和经纪人队伍,发展各类流通型龙头企业;建立各大中城市的农产品配送中心,完善农产品体系。
第四,大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按照“自愿、自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来完善、创新农村经济组织类型。一类是中介服务组织。这类组织以提供农业发展综合配套服务为主,在县级设立专业经营服务公司,对上接受行政组织的指导,对下实行诚信、有偿、专业化服务。第二类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它们是由农民内部发育生成,承担农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职能。第三类是跨区域的行业协会组织。这种社团性的行业组织的职能是,对专业对口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得行组织引导,协调和规范市场价格、市场行为,搞好国内、国际贸易争端中的维权服务。
(三)坚持科教兴农,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上寻求突破。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在教育。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必然要求农业科技有一个大的发展,进行一次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一是实行农科教结合,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注重人才培养,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二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义务教育由各级财政负担,改变农民义务教育成了农民教育义务的现状。三是要继续增加投入,不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调整教育布局,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四)坚持城乡统筹,从扩大就业和农村的全面发展上寻求突破。
发展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加快发展,必须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走城乡互动、工农互促的协调发展道路。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加快”:
一是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这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最有效的方法,也是当今最终解决农民收入增长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全省乡镇企业年均吸收劳动力约18万人。从战略的角度,制定中长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战略决策。在措施上要加大对规模以上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的的力度,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和产业的优化升级,要强化对农村非农产业合理布局的引导和调控,要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工业。
二是加快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提高农村的科技、教育、文化和医疗卫生水平,扩大农民的就业空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农民的全面发展。
三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将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向农村倾斜,改善农民的用水、用电、普及卫生厕所等生活条件,对启动农村消费将发挥很好的杠杆作用,同时亦会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带动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
四是加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五)坚持深化农村改革,从体制上寻求突破。
一是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计。
二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要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取消不应当由农民负担的税费项目,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全部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从2004年起五年内免征农业税。加快税费改革的配套改革,包括基层机构精简、人员精简、农村教育资源的重组和合理利用等。
三是继续推进市场取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抓紧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逐年扩大直补范围,增加直补数额,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实施办法,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到农民手里,解决种粮农民效益低、收入少问题。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加强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稳步发展粮食期货市场,与销区建立多种形式的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四是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加强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通过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努力增加农村信贷资金总量,通过明确县域内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义务、完善邮政储蓄政策等措施,缓解农村资金的外流。加快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和调整,完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逐步扩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问题,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农业担保机构。
五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合理调整行政区划。积极稳妥地调整、扩大县(市)乡(镇)建制,有条件的可实行并村,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县、乡个体规模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