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年底前药品企业不过“双P”将出局
日期:2004-07-02
未取得GSP和GMP认证的药品批发、零售及生产企业,在6月30日之前必须立即停止经营或生产。
据了解,我区的药品批发企业有100家,县以上药品零售企业有2700家,零售连锁企业有39家。截至7月1日,已有265家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其中,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50家,零售连锁企业15家,县以上零售企业200家。
53家制药企业中15家跨过了GMP认证的门槛,其中完全通过GMP认证的只有9家企业,还有6家企业部分通过了认证。7月1日后,将有44家制药企业停止生产(其中6家仅部分停产)。
自治区药监局市场监督处处长樊兴博认为,由于我区部分国有药品零售企业基础差、负债率高,希望能够降低检验标准等,是造成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通过率较低的原因之一。
自治区药监局安监处钟世杰表示,对于申请延期的企业所生产的药剂,除了通过认证的部分剂型可以继续生产外,其余一律从7月1日起停止生产,进行GMP改造,今年12月31日之前仍不能通过者,将彻底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