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举措。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由地税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就有5项,市地税局将以此为契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据介绍,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最终确定的税务审批项目结果为:取消44项,全部为非许可审批项目;保留54项,其中许可项目6项,非许可项目48项。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6项税务行政许可中,由地税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有5项: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对此,市地税局表示,将从实施机关、实施程序、实施费用等方面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并加强后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