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苏州市国税部门了解到,国税部门对全市汽车销售行业进行专项检查,结果发现108家汽车销售商中,62家不合规范,去年一年的偷漏税额居然超过1000万元。
据统计,我市汽车销售行业年销售额大约在60亿左右,增值税整体负担率约为0.3%,整体税负明显偏低。为规范该行业,从3月起国税部门对其进行了专项检查,2003年销售收入在千万元以上的108家汽车销售企业被列为首批检查对象,查补总额达到1017万余元。其中,在已查结的100家企业中,问题企业有62家,情节严重达到移送公安机关标准的有23家。
据国税部门稽查人员介绍,检查发现车行中存在的涉税违法手段层出不穷,最为突出的是销售进口汽车采用“两票”结算和收取加急费的问题。所谓“两票”结算,就是指汽车销售商对销售汽车尤其是进口轿车时所取得的货款,只将部分货款开具汽车销售发票申报纳税,另一部分货款以普通发票或收款收据的形式交给客户,不申报纳税。一般这部分款项约占汽车单价的5%―10%,而开具的普通发票和收据大都是从供货商或其它渠道取得的,开票名目有汽车配件、服务费、海关报关商检费、运输费等等。
另外,部分企业因经销的是紧俏车型就向消费者收取加急费,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变相抬高车价,还采取不入账不申报的办法来偷逃税款。在对昆山某汽车销售商的检查中,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在去年销售的别克车中,有321辆以出库费的名义收取加急费,总额达52万。苏州高新区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也存在销售广本汽车收取加急费后不申报纳税的问题,目前已查实该公司收取加急费近85万元,应追缴增值税近14万元,其余1000多辆汽车是否收取加急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