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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雇主责任险市场待升温 近一半企业不了解 日期:2004-06-10
昨日,乌鲁木齐某家私厂的负责人遗憾地告诉记者,他很后悔没投保“雇主责任险”。原来,他的一位员工在操作机器时,近日不慎被铣床割去了三截手指,经劳动部门鉴定为“6级伤残”。据相关规定,企业应向这位员工支付高达数万元的赔偿金。如果当初投保了“雇主责任险”,那么这笔费用将会由保险公司来支付。
雇主责任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雇主)的雇员工作时,因遭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时,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可以说,雇主责任险为企业的负责人戴上了一顶“安全帽”。
但目前首府的雇主责任险市场并不景气。据中保财险乌市分公司营销部经理敖志强介绍,目前在该营销部投保雇主责任险的仅有一家煤矿和几家小型企业,年保费收入不足4万元。
对于雇主责任险冷清原因,敖志强认为,很多企业对这一险种并不是很了解,往往与意外伤害保险相混淆,事实上,二者却属于不同范畴的保险。雇主责任险是给雇主保险,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给企业的雇员保险,其保险给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雇主对雇员应尽的赔偿责任。从法律上讲,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再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记者调查发现,首府很多企业都已经为员工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对于“雇主责任险”,几乎有一半的企业的负责人都表示“没听说过”,“不了解”。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发展明显滞后,业务量仅占产险业务的4%左右,而这一比例在欧盟为30%左右。业内人士认为,由于雇主责任险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因而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加之中国保监会正在加快责任保险的发展,雇主责任险市场不久将会升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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