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疆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与税费改革前的2001年相比,去年新疆农民人均减轻负担71.87元人民币,减幅达42.32%。
据新疆都市报报道,新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始于2000年,2003年在总结试点县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改革前新疆农村各项税费及“义务工”、“劳动积累工”“两工”折合现金总计2
1.11亿元,改革后为12.18亿元。前后对比,新疆农民总负担减少了8.93亿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德宏说,从对新疆15个地、州、市的调查结果看,各地都达到了减负30%以上的目标,减负率最高的县达80%以上。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新疆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被概括为“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三项调整、一项改革”,即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