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首次启动外籍个税特赦
日期:2004-06-03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税务总局首次对外籍个人启动税收赦免,6月底前主动补缴税款将不予处罚,不少外籍人士目前仍在观望中。对曾经欠缴或少缴个人所得税的外籍居民来说,国家税务总局3月印发的“27号文件”,实际是一纸“税收特赦令”:6月30日前,主动申报并缴纳以前未缴税款的,将既往不咎,免于处罚。
虽然对于税务总局首次启动的赦免行动给予了足够关注,但外籍人士主动补缴税款的并不多。据报道,一些外籍居民对补缴税款心存顾虑。比如现在去补缴个税,会否被税务机关认为其在内地工作的公司曾有少报或未报公司薪金的行为,而被要求补缴此部分带来的企业所得税。
点评:按照税务总局的说法,外籍人员流动性较大,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较为复杂,个人所得税漏报漏缴现象时有发生。有关专家保守估计,目前中国每年涉及海外人士的税收流失巨大,达100亿元。此事不禁让人想起此前关于民企老板纳税的问题,倘若对于国人也来一次特赦,要求在2004年底前补齐过去20年的税款,真想象不出将会是怎样一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