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赣州市地税局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完善纳税服务,拨亮了一个个“闪光点”:荣获全省第八、九届“文明单位”和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等殊荣。这一个个荣誉,辉映出赣州市地税的新形象。
执法者首先要依法办事。该局把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和坚决不收“过头税”贯穿到组织收入的全过程,并由过去侧重考核收入完成情况改为着重考核征管质量。在每年的全市税收执法检查中,既查外部纳税人的守法情况,又查内部税务人员的执法情况;既查抽象行政行为,又查具体行政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限期整改。同时,对过错追究的原则、适用对象、责任承担形式等进行了规范,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各类违法行政问题的发生,在全省的征管质量考评中年年获优胜单位。
服务与执法并举。为了让纳税人在温馨服务中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赣州市地税局设立了多功能办税大厅,受理纳税人的各种涉税事宜,实现了从办理税务登记到解缴税款的“一站式”服务。许多纳税人感慨地说:“过去办一次税要跑好几趟,现在来一趟就办完了涉税事宜,方便多了。”在赣州市组织的行风评议中,纳税人对市地税局的满意率连续三年均达98%以上。
推进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地税征管和行政管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近年来,赣州市地税局坚持以科技手段促进征收管理。目前,所有的农村分局配备了计算机,安装了统一的征管软件。开设赣州信息港网页,实行人机分离监控。市局领导和所有干部都在“网上”查看或签发文件,逐步告别“文件夹”。现代化的管理,优质的服务,促进了地方经济的良性发展,带来地税收入总量从1994年的2.96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9.97亿元,十年增长3.37倍。地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由1994年的26.7%上升到目前的50.2%。
为解决纳税人普遍关心的公平定税问题,赣州市地税局在征管制度上构筑了反腐倡廉的四道防线,实行“纳税人申报,集体评税,张榜公布”的评税制度和吸收部分纳税人参加的评税听证制度,较好地解决了税负不公、收人情税、关系税的问题,使广大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据初步测算,目前赣州市纳税户税务登记率企业达100%,个体达98%;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率、纳税准确率由原来的81%、82%增加到98%以上,农村税收自行申报率从原来的91%提高到97%,入库率由原来90%提高到98.3%,税务机关处罚率达13%,滞纳金加收率90%,大大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今年1至4月,实现地税收入4.48亿元,同比增长39.1%,增收1.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