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九门皆有税课,而统于崇文门一司。原额岁九万馀两,今加至十万馀两,例加也。各门课钱,俱有小内使经管收纳。凡男子囊袱骑驴,例须有课。轮车则计囊袱多少,以为算榷。至于菜茹入城,乡民亦须于鬓边插钱二文,以凭经税小内使径行摘之。———引自史弱翁《旧京遗事》
念楼读:北京的所有城门都收税,税务则归崇文门统管。明末全城一年税额九万多两白银,清朝加到十万多两,是照老规矩加上来的。每个城门口,收税均设有专人。凡是男人进城,有毛驴带上行囊包裹的,都得交一份税。车辆则按行囊包裹多少,分别计算税费。
农民进城卖菜,也要在鬓发上插两枚铜钱,由收税人伸手摘取,凭此放行。念楼曰:看旧小说,说外官进京,携带的行李也要交税,觉得不可理解。原来收税时只看畜驮车载的“囊袱”,并不打开来检查里面装的是货物还是行李,比进美国海关简便得多。
农民进城卖菜,每人每次亦须纳税二文,似乎太苛。但北京城一年统共只收十万多两银子,平均一天二百七十多两,只等于人民币两三万元,又实在很“宽松”。难道说“小内使”们收得的银钱,一大半都没进国库,而进长官的腰包了吗?史料中说,崇文门监督为“京官中最肥之缺”,是不是这个缘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