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审计局最近在对该市两个县农村税费改革情况进行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南昌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成效之一,农民负担得到减轻。审计调查的11个乡(镇)的减负额为1170万元,减负比例为2992%,亩均负担额由税费改革前的8387元,下降到税费改革后的5911元;审计调查的16个村委会减负额为107万元,减负比例为299%,人均负担额由税费改革前的1267元,下降到税费改革后的8881元。
成效之二,农村税费制度和分配关系已逐步规范。税费改革后,实行了以农业税及附加、农业特产税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制度,其他收费项目按“一事一议”、农民自愿的原则收取;乡统筹、村提留、屠宰税及其他自定的收费项目已被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按规定政策进行了调整,农民负担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成效之三,乡(镇)财力有所增加。由于中央、省、市财政安排了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县财政对各乡(镇)征收的农业税超过原定基数部分实行了返还等因素,审计调查的11个乡(镇)税费改革后的总财力比税费改革前的总财力增加了861万元,增幅1627%,确保了乡(镇)机构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