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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昭成在全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表示 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方案已拟定 日期:2004-04-28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郝昭成在厦门召开的全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表示,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方案已经拟定,计划2004年底前完成准备和试点工作,从2005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完成实施。 郝昭成说,目前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已基本确立。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地税两个《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进行了两次重大修改和完善,为全面实施执法责任制奠定了统一基础。通过整合形成了税收执法管理系统,初步形成了一套统一的依托CTAIS对执法行为进行监控、考核和管理的信息处理系统,并在河南、沈阳等地试运行成功。国家税务总局还拟定了《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确立了自下而上的日常考核与自上而下的重点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修订《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追究原则、范围、标准和程序。全国税务系统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不仅实现了“五年三步走”的第一目标,而且已经初见成效。 国家税务总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方案总的目标是:通过两年到三年的努力,全国税收系统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要基本统一。信息化程度高的地区实行自动化考核为主,逐步实现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从时间上划分,推行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准备和试点阶段在2004年底前完成;二是实施阶段,从2005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完成:三是完善阶段,从2007年开始与金税工程三期进行接轨。 郝昭成指出,今年是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关键一年.各地要充分做好准备和试点。具体包括:一是要做好岗责和规程的适配。各地要在总局“两个范本”的基础上遵循以事定岗、依法定责、岗位制约、权责相当的原则,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一岗多级等方式,实现制度、机构、岗位、人员的有机结合。要确保对每个执法人员培训到位,使他们熟悉执法的标准规范,减少考核中出现不必要的误差。二是要做好税收执法管理系统的前期准备。各CTAIS上线地区国税局要提前对现有软硬件情况进行评估,符合系统上线要求的地区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进行前期的系统培训、初始化等准备工作,确保2005年1月1日正式运行。为保障明年全国统一推行,国家税务总局将分别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电子版和手工版考核办法,各省也可以在本地区自主选择一些地市进行试点,及时总结试点中的经验和问题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郝昭成认为,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一项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工作,在当前的依法治税工作中处于龙头地位。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各级税务机关要成立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法制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强化对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要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各地要尽快建立和推行行政管理责任制,积极制定推行税务人员能级管理制 度,逐步建立评先激励机制。要处理好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征管质量考核及其他单项考核的关系,本着“资源其享、精简效率和避免重复”的原则,充分发挥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功效,建立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评议考核管理机制。要强化监督,保障实施。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实行执法责任制的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及时总结经验,纠正不足。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各地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弄虚作假或执行贯彻不力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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