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根据最新统计数据,今年第一季度我市已征收入库车辆购置税4.5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5%;征税车数量达35464台,比去年同期增长42%。
另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有关文件,自3月1日起,对部分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进行调整。由于我市收文日期比规定执行日期晚了19个工作日,造成3月1日至3月26日期间,仍对部分已下调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按原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对此,我市国税局有关部门明确表示,在该段时间内按旧标准缴纳车购税的车主,可以持原纳税凭证,到原缴税地点咨询,确属多征的,车购办将把多征部分退还给车主。
所谓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全国汽车平均交易价格确定的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底限。它是保全税基、堵塞漏洞、体现税收公平的重要手段,但并不是惟一的计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发票的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最低计税价格缴税,如果高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发票上的实际价格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