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助弱势群体需要社会通力协作。近年来,湖北省各级地税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优势,大力支持弱势群体自强自立、安居乐业。
一
政府对弱势群体的扶助,就税收工作而言,主要体现在政策上。地方税收作为国家调节收入再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政策手段,从多个方面凸显了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曾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过重大贡献。在深化国企改革的过程中,国家规定对企业职工从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给予一定幅度内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照顾。同时,为鼓励企业吸纳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一定比例的,按政策规定给予减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对于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以及劳动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每吸纳一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即可按规定标准扣减企业所得税。现有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达到一定比例,也可享受税收优惠。
以维系生存为基本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个体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对这部分弱势群体,国家着眼于鼓励和支持他们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高了营业税的起征点,降低他们创业的门槛;如果达不到规定的起征点,可以免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和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且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聋、哑、盲和肢残等“四残”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尤其需要各方呵护。国家规定,对他们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他们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从事小型工商经营的自有房产,以及残疾人专用车,免征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此外,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达到一定比例的,给予减免所得税以及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支持。
此外,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大中专毕业生,国家也通过税收进行鼓励和扶助。
二
扶助弱势群体,关键靠政策,政策靠落实。湖北省地税局通过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中不偏离、不走样、不打折扣。
———广泛深入开展送政策活动,向下岗职工、“四残”人员、社保对象讲解有关税收政策,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以最快的速度将政策交给需要扶助的弱势群体。
———开辟“再就业减免税审批工作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帮助自主创业的经营者建账建制、加强核算、联系资金、收集信息,为他们广辟生财之道。
———简化减免税审批手续和办税程序,坚持“落实政策、公示监督、规范操作、该免不拖、该办不漏”的原则,让弱势群体在第一时间实实在在地受益。
———主动加强与劳动保障、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实行联合办公、信息共享,促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各级地税部门按照省地税局的要求,推行换位思考,增强服务意识,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弱势群众手中。
在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的老工业基地武汉市,地税部门实行宣传政策上门、了解情况上门、主动服务上门、听取意见上门等“四上门”超前服务,把应该为弱势群体做的事扎扎实实做到位,得到了省委书记俞正声的充分肯定。江岸区下岗人员创办的“好再来”酒店一次多交了发票工本费22元,地税分局在核算时发现后,由一名副局长带着工作人员,连夜将退款送上门,在当地下岗职工中传为美谈。
在水电名城宜昌,从2002年10月起,全市地税系统以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契机,开展了“促进再就业,增加纳税人”的活动,已帮助2000多名下岗职工通过开展社区服务等渠道实现了再就业,在当地产生了巨大反响。省委常委、原宜昌市委书记郑少三同志就此专门批示:市地税系统帮扶贫弱的做法值得推广借鉴。
在荆门市,地税部门建立了再就业人员“联心卡”制度。“联心卡”上印制了联系对象、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由地税干部为联系对象提供心连心、面对面服务。
在黄石市,地税部门从工商部门录回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再就业人员清单,按照详细地址和电话逐户查找,上门免费为再就业人员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税收减免手续。
从2002年7月起,我省各级地税部门还承担了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为广大职工、特别是企业退休和失业人员筹集“养命钱”,使他们得到基本的生活和生存条件。同时,地税部门还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将进城务工农民纳入社保范围,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三
进入新世纪三年多来,湖北省地税部门积极作为,为近4万名再就业人员和1000多名残疾人员以及3000多家安置这两类人员的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累计为其减免税款2.5亿元,免收再就业税务登记工本费50多万元;调高营业税起征点,为16万多小本经营的个体户解除了税收负担;征收社保费270多亿元,为数十万退休、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了“养命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通过税收和相关政策及时“输血”,有效地增强了弱势群体的自我“造血”能力。他们在融入社会的同时不断增强市场就业观念,自强自立,回报社会,主动为党和政府分忧。
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被认证为福利企业后,地税部门4年来按规定累计为其减免税款近千万元。公司依靠税收支持,逐步增加投入、扩大规模、提高效益,实现产值、利润均比成立之初成倍增长,净资产从2100万元增加到7000多万元,吸纳残疾人员数量也从40人增加到122人。残疾员工人均年收入近1万元,不但实现了自食其力,还为国家作出了一份贡献。
荆州物流公司是一家劳服企业,1999年以来获得了近1000万元的税收扶持,增添了发展后劲,增强了吸纳能力。该公司经营的蓝星商贸城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1000多个门店,间接创造了1万多个就业机会,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下岗职工王仁林是宜昌市夷陵区地税局的帮扶对象。在地税部门的扶持下,他创办了福兴包装有限公司,近两年每年实现销售收入近百万元,上缴税收4万多元,还安置了20多名下岗职工再就业。
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事关全局。湖北省地税部门的实践表明,只要政府重视、社会支持,再加上弱势群体自身的努力,人们就有理由期待和相信,弱势群体终将由“弱”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