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最大的一个动作,就是全面实行增值税。当时考虑到整个社会的投资规模膨胀,为了控制投资规模,以及保持税负的基本稳定,选择了生产型的增值税。目前全世界只有印度尼西亚、俄罗斯和中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其他国家都实行消费型的增值税。
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不能抵扣,既增加企业的税务负
担,又造成重复征税,是抑制投资的,特别是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其抑制作用就更大,所以必须要改。但是,由于增值税占整个税收收入的1/3以上,对其进行改革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的问题。例如,如果允许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全面抵扣,包括厂房、土地购置等, 按照静态估算,有一种说法,全国将要减少增值税1500亿元左右。这相当于一次比较大规模的减税。我国财政一年的赤字是3198亿元。按照国家的考虑,要保持现有规模基本不变。然而如果要实行增值税全面转型的话,实际上要增加1 500亿元的财政赤字。
3198亿元的赤字不能打折扣,还要支持解决三农问题,支持卫生事业,开展基础建设等,再实行增值税的全面转型,这等于突破了原来的规模。
因此,增值税的转型要逐步推行。“逐步”这两个字实际上就是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考虑到整个国家财政的大盘子。在逐步推行中,把东北老工业基地作为增值税转型的试点,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扶持政策。
现在这个转型是窄口径的,只抵扣新增的机器设备这一部分。如果推行转型政策的话,按照现在的估算辽宁省可能要减少80亿元。整个东三省,要减少150亿元~200亿元。
实行增值税的转型还要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到目前为止,投资已经在部分行业出现过热现象,整个投资规模很大。而增值税的转型显然是促进企业投资的政策。那么,在整个社会投资规模很大,投资已经出现过热的情况下,再实行这个转型的话,一定是火上浇油,整个宏观调控成为反向的调节。任何一个税制都会反映出一种政策导向,重大的税制改革必然反映一个重大的宏观政策,而宏观政策不能是自相矛盾的。因此,实行增值税的转型应该需要过程,要用几年的时间来完成。
那么,增值税转型的试点会不会受到影响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党中央的战略,是中央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东北曾为国家作出重大的贡献,给国家上缴过很多税收和利润,但国家对东北的投入减少了,形成了一定的欠账,使东北的优势没有发挥出来。但东北的基础非常好,投入一块钱就能产生效益。增值税的全面转型在短时间内难以全面推行,相对的,这个政策在东北的试点时间就延长了。这个延长对于东北来讲就是利益。所以东北面临的机遇还是非常多的。东北一方面需要中央给政策,另一方面不能“等靠要”,要靠观念的转变,体制的创新,发挥基础优势,从而实现振兴,为整个中国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