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31日讯(记者 胡淑华 实习生 何小菲 通讯员 王浩 蒋宝铸)纳税人要到税务局办理纳税事宜,无论方便与否,一定要按照行政区划到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理的惯例在济南被打破。自2004年4月1日起,济南市国税局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现“同城办税”,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税。据悉,这在全国是第一家。
据济南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首批推行“同城办税”的业务范围主要有:“小规模企
业同城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同城购票”。随着各种条件的不断成熟,将来纳税人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任意办税服务厅办理所有种类的发票购买、纳税申报、各类涉税事项的审批等。
据介绍,由于受防伪税控软件及管理的限制,在目前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的认证、报税和发票发售工作等尚难以实现同城办理。
普通发票的票种核定、票种变更、版位升级、发票缴销、增加用量、预储票款等业务仍在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暂不实行同城受理,个体工商户待相关软件完成后再实行同城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