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200多万 福建南安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日期:2004-03-11
今天,从南安市国税部门获悉,日前该部门对全市销售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在充分掌握业户经营情况的基础上,为全市范围内销售除烟叶和原木以外的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等农产品以及以销售上述农产品为主、月销售额不足5000元的个体工商户,办理了免税手续,让经营农产品的个体工商业户第一时间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2月份以来,该市累计已为1000余户经营农产品的农民及个体工商户办理了免税手续,月免税额近20万元,仅此一项全年可为农民减负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