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9.5元不是个大数目,可对只种了4亩承包田、每亩年纯收入才600多元的山东省章丘市宁家埠镇袁辛村农民赵书国来说,去年缴纳的这个数额的农业税在全家收入中占了不小的比例。但老赵在向记者盘算今年的收入账时,这369.5元却被他提前打进了自己的“腰包”。
让赵书国改变算法的是一条让全市84.4万农民兴奋不已的消息:在停止收取公益金的基础上,章丘市2月23日做出决定,从今年开始,对全市农民免征农业税等全部涉农税负.至此,延续了几千年的农业税在章丘退出了历史舞台。
据悉,章丘是山东省第一个免征所有涉农税负的农业大市,此项政策可为全市农民每年直接减负5960万元。
免税政策一出,立即在章丘上下引起强烈反响。以农业税为主要财政收入的乡镇机构如何健康运转、村级事务管理如何正常进行等一系列问题摆在了人们面前。免税了之后怎么办?对此,章丘市早有具体“对策”:对财力不济的乡镇,由市财政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于村级组织开展公益事业、日常办公经费等所需费用,经济强村可由村集体负担,其他村则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加以解决。市委书记沉先运告诉记者:“解决‘三农’问题,还要跳出‘三农’,现在着力去做的是加快章丘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的发展,为最终解决‘三农’问题积累实力打基础。”在谈到免征农业税带来的好处时,市长毕筱奇告诉记者:“免征农业税可以客观降低农业投资者的成本,有利于吸引各方面对农业的投入,从而促进高附加值的特色农业、精品农业的发展;减免农业税有利于精简机构、精简人员,减少财政支出;减免农业税有利于实现城乡统筹、提高农业竞争力,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因此,既要让群众叫好,同时也不能让各级叫苦,更要防止今后出现反复,失信于民,对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章丘市将用发展的办法逐步进行完善和解决。”
另据了解,自2002年4月起,章丘就全面实施了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村提留、屠宰税和农业特产税等涉农税负,从整体上减轻了农民负担。税费改革前后相比,全市农民平均减负率达43%,人均减负41.4元。但尽管如此,2003年章丘农民人均负担仍达70.6元。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该市决策者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从树立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认真研究、落实了对农业、农民、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此外,章丘市之所以敢做出“一免到底”的大胆决策,还在于该市近年来一直保持着快速增长的工业经济壮了“底气”。2003年,全市完成区内生产总值14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7.06亿元,跻身全国经济百强县(市)第78位,列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第37位,被确定为全省30强县(市)之一,基本具备了反哺农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