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的广东省无业人员廖少辉和其弟廖少武,2人虽只有初中和小学文化,赚起钱来却“艺”高“胆”大。他们策划并伙同他人大肆为全国22个省(区、市)的200余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1亿余元的税款流失。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的执行死刑令,廖少辉、廖少武兄弟2人被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法院介绍,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间,廖少辉、廖少武伙同他人以华辉公司的名义非法为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河北、黑龙江、山东、内蒙古等22个省(区、市)的200余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72份,虚开税款数额共计1.54亿余元,受票单位用于抵扣税款共计1.41亿余元,目前,追回已抵扣税款3800余万元,尚有1亿余元税款未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