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截至目前,西安市共撤销、停办各类违规开发园区42个,占原来园区总数的约70%。
这些被撤园区大多未经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有名无实,经济效益差。经审查,拟予以保留或完善申报手续、加以整合的开发区剩下18个。对撤销停办的42个开发园区,将依法收回并及时处置所占用的土地。拟予以保留的开发区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的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省政府、国务院部委批准的开发区10个,另有6个园区将在完善申报手续后予以保留。
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求,除全部撤销县级及以下现有各类开发区外,其余各类开发区包括国家级开发区擅自扩大规模的,均应按撤销、整合、核减的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