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将降低农业税并取消农业特产税,为农民减负2亿元。
《中央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出台后,自治区党委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正在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自治区决定今年将把现在执行的4%的农业税和20%的农业附加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并取消农业特产税,以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这两项政策实施后,可以使全疆农民减少支出2亿元。同时,自治区还要求各地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时,对农业计税面积不实的要调整,常年产量偏高的要重新核实,要坚持一事一议的办法引导农民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不得强行以资代劳。要按照"村村减负、户户受益"的要求,切实减轻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负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