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西城区的李女士最近获得一笔20万元的房屋拆迁补偿款,拿着这笔钱后,她准备花50万元在通州区买一所普通住宅,想知道具体的契税减免程序。
回复:10日,市地税局地方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地税局将于3月1日开始执行《关于个人拆迁补偿减免契税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这将大幅简化个人拆迁补偿减免契税的审批程序,实现窗口及时审批办理,使审批过程缩短为立等可取。新政策实施后,对于
本市个人拆迁取得补偿款后购买普通住宅的,在申请契税减免税时,只要提供相关减免税申请资料,购房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就会及时为她办理契税减免税审批手续,并为纳税人出具《契税减税免税证明》。不仅如此,今后申请者在审批过程中,较为复杂的《契税减税申请审批书》也不用纳税人自己手工填写了,而是改由税务部门代为办理。
这位负责人说,以李女士的情况为例,她购买这所普通住宅后,只要到通州地税局办理契税减免手续,20万元的补偿款部分就可以完全免征契税,剩余30万元房款也可以在3%的比例上再减半征收,只要按1.5%的比例缴纳契税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