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对东北三省及大连市八个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对八个行业所属企业开展认定工作。
东北地区八个行业的具体范围是:装备制造业,产品范围包括机械工业(含航空、航天、船舶和兵器等制造行业)和电子工业中的投资类产品,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品等制造业;石油
化工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等;冶金业,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的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船舶制造业,包括金属船舶制造、非金属船舶制造、娱乐船和运动船建造及修理、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修理及拆船、航标器材及其他浮动装置制造;汽车制造业,包括汽车整车、改装汽车、电车、汽车车身及挂车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修理等;农产品加工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纺织、皮革皮毛羽毛(绒)加工、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纺织服装鞋帽制造、家具制造、造纸及纸制品、工艺品及其他制造等;军品工业,指为军队、武警、公安系统生产产品的纳税人。
高新技术产业目前暂按科技部颁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文件中规定的高新技术范围并符合其他认定条件,取得省级科委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以及生产的产品属于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通知》 范围的纳税人确定。
有关人士表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认定工作是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一个重要环节。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如实填写《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认定表》,并向国税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凡未提出认定申请的,不得执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税收规定。纳税人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影响认定结果的,一经发现,国 税部门应立即取消其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