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三年来,农民负担大幅减轻。2003年全省农民人均负担64.4元,比2000年下降41.1%,农民群众对税费改革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为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安徽省把2003年定为“农村税费改革示范年”,着重规范农业税征收管理、涉农收费管理、村级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等。一
年来,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实,农民负担继续有所减轻。
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使农特产品集中产区的农民得到了实惠。据初步统计,这项改革直接减轻农民负担1.7亿元,不仅使农民得到了实惠,也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农业特产税征收中存在的重复征税、平摊税款和随意加码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