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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求解三道政策难题,广东国税局明确表态 不会歧视跨地区采购货物出口(组图) 日期:2004-01-16
许多外经贸出口企业曾经习惯于把春节作为新一年的开始,但今年对于他们来说,2004年已经实实在在地开始了。
本月起,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开始正式实行,出口退税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平均出口退税率也有所下调。对于外贸出口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他们必须努力适应这一政策调整,并在实际操作中更好地度过磨合期,从而更快更好地发展。
难题一
跨地采购出口如何一视同仁
在国家公布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后不久,广东外贸出口大户广东省丝绸集团董事长蔡高声曾对记者谈起他的担忧:“按照新政策,出口退税部分将由国家和地方分级负担,但我们公司的出口产品中,有相当部分是属于采购出口,其中有不少是跨地区跨省市采购。这些采购部分,在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其所在地已征收了增值税。我拿到广东出口后,由于出口货物在出口环节实行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广东可能没有从出口货物中征收增值税,但广东要负担出口退税中由地方财政承担的部分。同样,其他省份到广东采购商品从当地出口,也会遇到这个问题。长此以往,会不会影响货物的跨区域流动?会不会造成新的地方保护主义?”
而这个问题也是业界普遍关心的话题,尤其在我国沿海地区最为突出。现在还无法统计全国外贸出口中属于采购出口部分所占的份额,但是广东外经贸方面的专家向记者透露,跨地区采购产品出口,是外贸出口企业尤其是传统的以经营代理为主的外贸公司颇为常见的经营手法之一。广东曾经做过一次抽样调查,采购出口约占出口总额的20%左右,影响面比较广。尤其是广东的深圳,一般贸易中90%的产品是异地采购的。
目前,各地都没有看到国家对此问题的正式文件表态,但有消息透露,国家商务部的态度是希望各地不要对非本地产品采取歧视性的做法,甚至限制跨地区收购。在前天召开的全省外经贸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国税局明确表态,要认真贯彻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各项出口退税政策,树立“大经贸,大服务”的全局意识,保证跨地区采购的出口货物与本地区出口货物享受统一退(免)税政策待遇。
但有企业提出,这一做法在具体的执行中能否真正落实,仍要看下一步实际操作情况。
难题二
“老账要还、新账不欠”能否落实
新的出口退税政策明确了“老账要还、新账不欠”的政策,这是一个让所有企业都感到振奋的消息,但他们现在也非常关注这一政策的落实。
有统计表明,截至去年底,我国的出口退税陈欠累计达3477亿元,而有分析人士向记者透露,其中广东的拖欠款约为800亿元左右。据了解,目前广东正在全力以赴,加快审核审批进度,确保在2004年4月15日前全面完成欠退(免)税的确定工作。
企业在关心老账何时能真正收到的同时,也希望新账能否真正做到不欠。有企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一些地方财政比较充足的地区,可能实行起来不会有大的问题,但一些地方财政吃紧的地区,会不会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出现?有关人士表示,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在实行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实际问题,到时会具体问题具体解决,但有一点要明确:不能影响企业的出口积极性。
难题三
税率下调压力能否化解
对于广东来说,还有一个颇为紧迫的话题是,如何适应税率下调带来的影响。
由于出口退税率总体水平下调,不可避免带来出口成本增加,影响企业利润的增长。特别是塑料制品、玩具、鞋、陶瓷、旅行箱包和机电、纺织服装等我省大宗优势出口产品,出口退税率下调了2至4个百分点;占我省出口总值50%左右的来料加工也将受到较大的影响。据测算,出口退税下调3个百分点,相当于企业的出口成本上升4个百分点,在外经贸出口企业利润空间并不大的情况下,这些数字所带来的压力并不轻松。
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董事长陈金水说,其实纺织服装、玩具、鞋类等产品的出口税率下调,几年前已经经历过一次,只是后来为扶持出口又重新上调了。对于他们来说,此次下调税率也并不突然,有关消息之前已传得沸沸扬扬。税率下调影响一定会有,但现在很难具体估计。从省纺的角度来看,他们现在尽力优化自身的业务流程,把出口退税带来的一些影响分散出去。陈金水还透露,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也会推动他们“走出去”。省纺现在通过在柬埔寨等地设厂或利用当地资源生产等形式,通过国外生产国外交货的方式,把出口退税的影响降到最低。
无论如何,国家实行新的出口退税机制,从长远看对全国、广东的外经贸发展乃至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必然会带来积极影响,但在短期来看,新政策的实施毕竟会有一个适应过程,在税率平均水平下调的情况下,也会对外贸出口规模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去年全年外贸出口增长超过29%的广东,将今年的外贸出口增长底限定为5%,尽管其中有各种各样的因素,但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必然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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