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向“联通”发短信资费上调
日期:2003-12-29
由原来的每条0.10元调整为0.15元,神州行用户由每条0.10元调整为0.20元
新疆新闻在线网12月29日消息:从2004年1月1日起,移动手机用户向联通手机用户发短信,发送方支付短信资费的标准不再是每成功发送一条短信0.10元。
12月28日,记者通过中国移动新疆客户1860服务热线263号工作人员了解到,从2004年1月1日起,中国移动网间(移动向联通)短信,即中国移动天山通、全球通和动感地带三种手机用户向联通手机每成功发送一条短信的收费标准,由原来的0.10元调整为0.15元;中国移动神州行手机用户向联通手机每成功发送一条短信的收费标准,由原来的0.10元调整为0.20元;中国移动手机用户之间互发短信的收费标准不作调整,仍保持原来每成功发送一条短信收取0.10元。
这位“移动”工作人员说,此次短信资费的调整,是根据《国家通信资费管理条例》进行的,并得到了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同意。
此外,就中国联通手机用户向中国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的资费标准是否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一事,记者通过中国联通新疆客户1001服务热线193号工作人员了解到,到目前为止,中国联通新疆公司方面尚未接到有关调整短信资费的相关通知,故仍按照原来的资费标准进行,即联通手机用户向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以及联通手机用户之间互发短信的资费标准仍为原来的每成功发送一条短信收取0.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