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海关为外经贸发展开绿灯
日期:2003-12-15
乌鲁木齐海关12月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乌鲁木齐海关近日制定8条措施,进一步支持促进新疆外经贸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这些措施是:认真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法规,鼓励和引导地方外经贸行业用足、用好、用活国家赋予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促进边境贸易和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对从事边境小额贸易数额较大的企业,比照A类企业办理通关手续,对边贸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其进口的保税货物和剩余料件需要内销时,比照边贸税收优惠政策办理海关有关核销手续;努力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开设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报关通道,推进无纸通关、联网监管试点工作,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对从铁路口岸进口的原油、球团矿等大宗商品,实行“先报检,后报关”“先换装,后报关”的监管作业模式,加快货物验收速度;全力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准确分析和预测进出口动态,帮助进出口企业规避国际贸易风险;努力营造公平、便捷的进出口秩序,正确处理打击走私和促进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加快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进程,加强关贸、关检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建立良好的联系机制,通过与周边国家海关的会晤、会谈,协商解决“大通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口岸整体通关效率;全面提高服务工作水平,设立“海关公共服务网站”,完善“关长接待日”制度,听取意见,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