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消息昨天上午,身犯贪污等罪的广东省云浮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队长谢洪,接受了广东省高院的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情妇彭丽影因共同犯贪污罪、受贿罪、走私普通货物罪、非法经营罪、重婚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原判决也被维持。
谢洪利用掌管车辆入户上牌的特权,走私倒卖“黑车”,为“黑车”入户上牌并中饱私囊。该案涉及人员之广、职务之高、数额之大、罪名之多,在云浮乃至全省都十分罕见。39页的刑事裁定书,法官念了近一个小时。当听到最后裁定仍然维持原判时,谢洪面如土色,彭丽影听到对自己的裁定后,40岁的她几乎哭出声。
现年47岁的谢洪是新兴县人,除原任上述职务外,他还是云浮市政协第二届常务委员。据调查,在1995~2000年间,谢洪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牟取利益的同时,与彭丽影共同侵占公款人民币434.5万元;收受他人现金及物品折合人民币344万元;走私汽车偷逃税款达人民币149.77万元。此外,身为有妇之夫又与他人结婚并生育一女构成重婚罪。
与谢洪一同走上法庭的还有云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装备科原科长黄群辉等7人。在他们受审前,与此案有牵连的第一批案件已经一审审结,云浮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所长董峰等10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