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税收基本法》列入立法规划
日期:2003-12-02
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已经获得批准,《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税收基本法》等5部财税法律列入其中。
据介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包括76件法律草案,本届内审议且必须完成的草案59件,涉及财政税收方面的有《企业所得税法》(统一适用各类企业)、《预算法》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17件,涉及财税的有《税收基本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份公布了今年的立法计划,但是税收相关法律没有一项列入其中,五年立法规划包括了《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和《企业所得税法》合并,这对广大纳税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记者了解到,税法修订工作应该在明后年就会全面展开。
前不久在京召开的中国财税论坛,被认为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开始,会上提出的下一步税制改革内容和五年立法计划互为印证:统一企业所得税制度,包括统一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税前成本和费用扣除标准、税率、优惠政策等多方面的内容;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的确定应当更加合理,税率也需要适当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是企业最为关注的事情,在日前召开的一个大型石化企业税收征管研讨会上,内外资企业的税负不公再次成为讨论的焦点。目前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已经相差到一半左右,在流转税等方面基本统一,税负不平等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上。据测算,内资企业所得税平均实际负担率为22%左右,外资企业则为11%左右。五年立法规划中,财税类的法律首先进行修改的就是《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备受关注,不久前北京市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提高又引起对《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的争论,此番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也算是不负众望。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制定《税收基本法》的议案已经正式提交全国人大财经委审议,这次也被列入立法规划。有关专家认为,要改变目前税收立法级次低的状态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税收基本法》。我国的税收立法权集中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但是,迄今已经设立的20多个税种中,经人大立法并以法律形式颁布的税收法规只有2个,即《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我国每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大税种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50%以上,但至今依据执行的是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