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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万元重奖举报人 日期:2003-11-25
今年1月~10月,广东省广州市国税系统查结46宗税务违法举报案件,共补税罚款7532万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广州市国税局对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人予以重奖,发放举报奖金8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倍。其中,金额达10万元的举报奖励有2宗。 据广州市国税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在广州市国税系统,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举报案情的轻重、举报人所占用的时间、与税务机关的配合程度、举报材料的准确度和补税、滞纳金、罚款入库额度的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入库数的5%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额入库数的10%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每宗案件奖金最高数额可达10万元。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奖金限额可以适当提高。 广州市国税局有关人士表示,涉税案件可以采取信函、电话、来访及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实名、匿名举报,国税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奖励的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人,但匿名举报的案件经查实,并且税务机关可以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也同样给予奖励。为方便市民依法举报税务违法行为,广州市国税局在各区国税局、稽查局设立了20个举报中心和专门的举报电话。 据了解,通过查处46宗税务违法举报案件,广州市国税局共入库税款5109万元,罚款2061万元,加收滞纳金3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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