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消息显示,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即将启动。在所有的改革中,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改革将是第一步。可以预见,增值税的转型改革将大幅降低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增强其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其税率一般为17%。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的区别在于:生产型不允许企业将购进的固定资产中所含税款抵扣
,而消费型允许。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不予抵扣,存在重复计征问题,使企业在资本和劳务,投资和消费间的选择发生扭曲。特别是对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的企业来说,重复征收问题更为突出。在高科技企业中,机器设备的比重大,原材料的比重低,不能抵扣的部分多,承担了非常重的税收负担。因此,增值税的转型对它们的影响最大。
税收专家还表示,如果对全国所有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新购进的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予以抵扣,将减少企业负担300多亿元;如果对企业新增房屋、建筑物所含税金也予以抵扣,企业负担将减少600亿元左右。而在所有行业中,处于高新技术行业的企业将是最大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