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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聚集七大内容 日期:2003-11-19
11月15日~1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联合举办的“中国财税论坛2003”在京召开。此次论坛的主题是“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中国财税改革与发展”。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中国社科院副院长王洛林到会并先后致辞。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及数十位国内外专家分别就“宏观问题”、“财政政策”、“财政体制” 和“税制改革”等问题发表了演讲。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仲藜、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少春参加了开幕式。会上,有关税制改革的话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金人庆在致辞中指出:面对新的形势,财政必须立足全局,妥善处理生财、聚财、用财的关系,加大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全力支持经济发展,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实现。紧紧围绕发展这一主题,完成“千方百计做大经济和财政收入‘蛋糕’;用好财政收入,加快构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大力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三大任务。 谢旭人在讲话中回顾了我国前两次税制改革取得的重大成就,他说,当前我国的税制改革正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尽快确定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并加以深入研究、论证,早日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已经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税制改革应包括七大内容:一、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当年新增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投资部分所含的进项税金;二、完善消费税,对税目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将普通消费品从税目中剔除,将一些高档的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适当扩大税基;三、统一企业税收制度,包括统一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税前成本和费用扣除标准、税率、优惠政策等多方面的内容;四、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的确定应当更加合理,税率也应适当加以调整;五、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六、完善地方税制度,结合税费改革对现有税种进行改革,并开征和停征一些税种,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七、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的税率,并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倾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创造条件逐步统一城乡税制。 王洛林高度评价了本次论坛的意义,他说,在新形势下,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强大的公共财政支撑,是所有中国财税工作者所必须肩负起的首要任务。如何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借鉴和吸收世界范围内的先进经验、优秀理论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国财政运行和管理体制的效率,已经是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这次论坛,是中国财税界和财税理论界的一次盛会,对凝聚各方智慧,推进财税研究有着积极的作用。 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领导,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财税工作者,中国社科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等科研部门和高校的财税理论工作者,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和世界著名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产业界、演艺界的代表300余人参加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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