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透露,外商投资企业关注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的“两税合一”的新企业所得税法,明年将不会在全国人大会议审议,因此,预料两税合一最快要到2006年才能实行。而中国社科院则建议,应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在24%。
目前,中国对外资企业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按不同地区,名义税率有15%、24%、33%。内资企业则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税率是
33%。
安永会计师事务中国业务执行合伙人沈钰文指出,从国家税务总局的了解所得,由于新一届政府有很多事要处理,因此,投资者关注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的新税法,将不会列入明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的审议。
沈钰文预期,合并后的新企业所得税法最快要到2005年才在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实施。他预期合并后的税率将在24%至27%之间。
另外,中国社科院在《新一轮税改基本设计思路》报告中建议,应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在24%左右。为了照顾外商实际利益和平稳过渡,报告称,税法合并要排除分步并轨,或保留一定优惠待遇的实施方式。
专家促新税率应定24%
据测算,尽管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33%,但实际税负都大大低于名义税率,外资企业实际平均税负在13%左右,而内资企业实际税负在25%左右。
考虑到当前内外资的实际税收负担水平,及兼顾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税率保持大致平衡,报告建议,统一后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应当在24%左右,小企业还要更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