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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实征收酒税不丢 日期:2003-11-13
山东省临沂市国税局通过对该市小酒厂全面实行查实征收,堵住了这个行业的税收漏洞。截至10月底,全市22户小酒厂实现增值税、消费税比去年同期增加11.8万元,增长54%。 200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下发后,临沂市国税局依照政策规定,立即停止执行对小酒厂的消费税双定征税办法,改为查实征收。为提高小酒厂的纳税意识,确保查实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临沂市国税局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税政策法规;另一方面召开小酒厂生产业户座谈会,向他们讲解税收政策,征求业户意见,督促其主动申报纳税,并帮助业户完善财务管理,确保账簿能够真实反映业户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对小酒厂进行查实征收过程中,临沂市国税局对小酒厂进行了全面的税源清查,对清查发现的“地下”小酒厂,在依法追缴税款、罚款的同时,责令其限期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户管理。为及时掌握小酒厂的生产经营情况,各县、区国税部门都建立了小酒厂税源档案,实行按户建档,重点管理。主管国税机关还经常深入小酒厂调查摸底,实地核对库存,随时监控税源变化情况,并将调查掌握的数据与小酒厂的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发现有异常的,及时进行纳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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