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术产业应该获得高收益,这是人们普遍的期待,但以产业的增加值来衡量,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并未获得高收益,反而是一个经济效益比较低的产业。因此,有一种流行观点认为,高技术产业是个高投入低产出的行业。那么,究竟我国的高技术产业收益如何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柳卸林、张杰军。他们认为,单用产业的增加值率难以全面衡量一个产业的效益,更不能据此得出我国高技术产业产出低的结论。
柳卸林、张杰军说:“高产出的含义是什么?在发达国家,主流媒体和学者常采用一个产业劳动生产率来衡量高产出,因为这一指标衡量了在给定的资本和劳动的投入的条件下人均所能生产的价值。高的劳动生产率,或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主要是技术水平高、管理水平高的结果。”在我国,有一种流行的观点,用一个产业的增加值来衡量产业的高产出,这一观点认为,高技术产业的高产出应该具有高增加值的特点。从这一指标看,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并未获得高收益,反而是一个经济效益低的产业。这种观点的最主要依据是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率普遍偏低,即产业增加值占产业当年总产值的比偏低。如果从增加值率角度考察,我国高技术产业增加值率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还低于我国的普通制造业。1997年至2001年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率分别为25.79%、25.10%、25.64%、26.50%和25.24%,而同期制造业平均的增加值率分别为26.27%、25.57%、26.35%、26.23%和26.43%。上述数据表明,除2000年外,最近五年我国的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率普遍低于制造业平均的增加值率。
柳卸林认为,高技术产业增加值率低于普通制造业的现象,不仅中国如此,发达国家也是如此。英国、法国和日本都出现过高技术产业增加值率低于普通制造业的现象。而且,在发达国家高技术产业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增加值率长期普遍低于普通制造业。与人们的印象相反,发达地区的工业增加值率要低于欠发达地区的工业增加值率。从全国各地区整个工业增加值率来看,2001年全国平均为29.68%,经济发达地区增加值率普遍低于全国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包括北京(25.82%)、天津(24.67%)、上海(28.39%)、江苏(25.06%)、浙江(23.78%)、广东(26.63%)、辽宁(28.03%)和重庆(28.73%)七省市;而在其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中,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通常具有越高的工业增加值率,西藏(53.08%)、云南(50.30%)、贵州(33.96%)、新疆(41.66%)、内蒙古(37.05%)等。
这一现象也表现在三资企业身上。即发达的东部沿海省市的三资企业增加值率普遍较低。如1999年,三资工业企业增加值率全国平均为25.59%,三资工业企业增加值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包括辽宁(25.18%)、广东(24.87%)、江苏(24.50%)、浙江(23.83%)、青海(23.52%)、江西(23.21%)、天津(18.28%),而高于全国水平排名前五位的是西藏、云南、湖北、宁夏和内蒙古,它们的增加值率都超过30%;同样,2001年统计显现出相同的结果,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等,三资工业企业增加值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排名前五位的是西藏、山西、陕西、宁夏和广西等,都超过30%。从高技术产业工业增加值率各地区比较也可以看出,2000年、2001年,北京、上海和广东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广西、甘肃和贵州等西部省市则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柳卸林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率低于普通制造业,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对增加值率这一指标的科学含义做出一个科学回答。
他分析,增加值指企业在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转移价值。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它可以通过多种方法计算。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应得到的收入份额来计算的,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十劳动者报酬十生产税净额十营业盈余。生产法是从生产过程中生产的货物和服务总价值入手,剔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得到增加价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值的高低意味着创造新价值的高低。工业增加值不包括中间投入,其增减可以综合反映工业企业的增产和节约两方面的成果,对企业的经济效益起到引导作用。
增加值率指在一定时期内单位产值的增加值。工业增加值率(不含税)=(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应交增值税)/现价工业总产值。增加值率通常可以对比处于相同生产阶段的产业或产业内的企业间在同一时期,以及相同企业在不同的时期,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它可以从一个角度反映降低中间消耗的经济效益。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产业增加值率有较大的差异。在三次产业中,第一产业农业和第三产业服务业通常具有较大的增加值率,因为在单位产出中,具有较少的中间投入,含有更多的新增价值。通常农业和服务业的增加值率超过50%,如1997年我国农业增加值率为59.74%,服务业增加值率为50.31%。
在工业生产领域,越靠近生产的初始阶段,就具有越高的增加值率。在第二产业中采掘业的增加值率也通常超过50%,而整体制造业的增加值率相比就比较低。在制造业内部也存在相同的趋势。越是处于生产价值链靠后的阶段以及直接面对消费者的阶段,增加值率越低,因为单位产值包括了更多的以前阶段的生产成果。因此在运用增加值率这一指标进行对比评判各产业发展状况时,必须对增加值率这一特征进行考虑。
增加值率与产出经济效益是既有联系又不一致的概念。增加值率是衡量处于相同生产阶段的产业或企业产出效益的一个指标,从中间投入消耗率的角度反映了企业生产状况。但产业产出经济效益则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经济效益主要反映了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相对于一定的投入所获得收益的程度。经济效益指标通常包括销售利润率、产值利税率、总资产贡献率和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等。
柳卸林、张杰军认为,增加值率与部门结构和专业分工相关。越是制造链长的产业,专业分工越细的产业,增加值率越低。农业、采矿业等传统产业,其增加值率要高于制造业。落后的地区,农业、采矿业等传统产业的比重越高,则其增加值率也越高。因此,不能笼统认为较低增加值率的产业具有较差的经济效益,也不能得出结论,认为高技术产业因为具有低增加值率其经济效益就低。
他们认为,增加值率是从宏观和社会的角度考察产业投入产出状况的工具,但它无法全面系统反映产业的产出和经营效益。增加值率与产业特征紧密相关,尤其是增加值率与产业在生产价值链中的阶段有直接关系。而且,企业的管理模式和水平、产业集中度、产业的组织结构、企业竞争状况和激烈程度、技术状况,乃至整个社会收入的分配结构等影响到增加值的因素都可能影响增加值率。
柳卸林说,虽然我国普通制造业增加值率高于高技术产业,但是当我们对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普通制造业产出效益进行更深入细致对比分析时,就会发现我国高技术产业在其它产出指标中,产出经济效益方面优于普通制造业。其中以下三个指标非常重要,一是从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的销售利润率,二是人均利税等指标,三是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这三个指标是一个更加合理的考察一个产业产出的指标体系。
1997年至2001年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利润率为5.5%、4.73%、5.52%、6.7%和5.73%,制造业平均利润率为2.05%、1.74%、2.76%、3.81%和3.89%,而同期普通制造业仅为1.65%、1.33%、2.34%、3.34%和3.56%。
可以看出,我国高技术产业的销售利润率高于整个制造业平均水平,而且远高于普通制造业水平。这也说明销售利润率和增加值率常常是不一致的。对于这一点,也可以从对高技术产业内部各产业增加值率与销售利润率的考察中看出。高技术产业内具有较高增加值率的产业并没有出现较高的销售利润率。
在高技术产业内医药制造业的增加值率最高,1997年以来均高于30%;航空航天器制造业次之,1997-2001年分别为31.33%、27.04%、27.63%、27.26%、26.45%。这两个产业的增加值率高于普通制造业的增加值率。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最低,同期分别为22.7%、23.73%、20.06%、22.32%、19.65%。但是从利润率的角度看,航空航天器制造业经济效益是最差的,远低于增加值率较低的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和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此外,高技术产业的人均利税水平、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等都高于普通制造业。因而,我国的高技术产业,是一个高产出的产业。
当然,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发达国家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差距,但这些问题与差距不仅仅是高技术产业自身的问题,与我国整个市场经济的制度转型、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和整个制造业发展水平有关。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提高我国高技术产业的研究开发投入水平,在引进、模仿和学习中,渐进扎实地吸收,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自主创新,提高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