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为减轻购房人负担,降低房地产交易成本,市物价部门日前进一步归并和调整了对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后的收费项目共4项,包括预告登记费、转移登记费、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复制费以及贷款抵押登记费。同时,部分收费标准也进一步调低。
据了解,如果不涉及贷款,老百姓购买期房应付的税费有一次性付现款购买一套期房所应缴付的税费总计为房价1.53%另加160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由税务部门收取的交易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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