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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全面改革进出口关税 日期:1999-03-29
【新税网北京03/29/99信息】 今年越南将全面改革现行的关税制度,
实施新的进出口税率表,并采用国际统一的税目分类法。越南在不久前公布的新
进口税表涉及了7000多组产品,比以前多一倍,普通进口税率一般高于优惠
税率50%,但最多不得超过优惠税率70%。越南目前已和东南亚各国、澳大
利亚、新西兰、中国、蒙古、韩国、印度、孟加拉国、伊朗、伊拉克、土耳其、
古巴、阿根廷、智利、加拿大、俄罗斯以及东欧国家等签订了最惠国待遇协定。
将来越南一旦正式加入亚太经合组织(APEC)后,APEC成员将自动成为越南
优惠进口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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