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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缩小对中国产品征收调整关税范围 日期:1999-01-29
【新税网北京01/22/99信息】 韩国政府有关部门决定,对从中国进口
的商品征收调整关税的种类将减少。韩国财政经济部1998年12月24日宣布的消息
说,从1999年1月起,现在征收调整关税的中国38种产品,减少为29种,但对现
在征收配额关税的58种中国产品仍维持不变。对从中国进口的海带、蕨菜、红小
豆等7种产品和进口量大幅下降的海螺罐头等两种产品不再征收调整关税,对鳝
鱼等10种产品的调整关税率将大幅下调,对明太鱼等19种产品保持现有税率。
韩国的调整关税是对一些特定的商品,当其认为进口量对本国产业会造成损
害时,则征收相当于进口价格100%的关税,适用期为一年。配额关税是旨在稳定
价格和供需平衡、加强本国产业的竞争力,对进口的商品除征收基本关税外,再
加征关税40%,适用期为六个月。自1999年1月起,对进口的废旧钢铁和生铁等10
种产品不再征配额关税,但新增加了对啤酒用大麦等10种产品征收配额关税,对
饲料用小麦、大豆和原皮的配额关税小幅上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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